主要观点总结
新华社发布纤维制品监管新规,质量要求更严更规范。包括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明确了禁限用原料要求,规范了纤维制品的标识,并推出针对重点监管对象的针对性监管举措。同时,开展纤维制品质量监测工作,建立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风险动态评估与预警模型,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测机制建设。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纤维制品监管新规的适用范围扩大
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适用范围从原有的三类产品扩大至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关键观点2: 新规明确了纤维制品的禁限用原料要求
新规禁止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等物质加工制作纤维制品,并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对循环再利用的化学纤维也有特定的要求。
关键观点3: 新规对纤维制品的标识做出明确规范
利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的标识中有特别的标注要求。
关键观点4: 开展纤维制品质量监测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开展纤维制品质量监测工作,将建立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风险动态评估与预警模型,对重点产品、高风险领域及新型材料进行靶向监测。
关键观点5: 修订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强制性国家标准也进行了同步修订,主要调整了循环再利用原料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上的应用要求,设定了明确的技术红线与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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