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办法是关于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天津市天使母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监督管理。其中包括市级天使母基金的管理架构、参投子基金的设立、市级天使母基金的投资管理、市级天使母基金的退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天津市天使母基金的设立和目标
天津市天使母基金目标总规模100亿元,首期40亿元,采用“1+N”模式,设立市、区两级联动的天使母基金群。
关键观点2: 市级天使母基金的管理架构
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统筹推进市级天使母基金的筹备、设立、绩效管理和监督,其中市科技局主要职责包括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观察员、监督投资方向、部署检查指导绩效管理监督等工作。
关键观点3: 子基金的设立和条件
市级天使母基金对单支子基金出资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对满足国家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子基金有优先出资权。子基金应满足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等组织形式,拥有合格的子基金管理机构等条件。
关键观点4: 子基金管理机构的条件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满足在中国大陆注册、注册资本、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等条件。
关键观点5: 市级天使母基金的退出和让利政策
市级天使母基金可在子基金注册或完成增资变更登记手续超过1年未进行投资时选择退出。同时,设置了对子基金的让利政策,以鼓励其更好地支持科技型企业。
关键观点6: 监管和违规处理
明确了市级天使母基金及子基金的监管责任,对违规行为和造成的不良后果进行了说明和处理方式。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