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探讨了新公司法对对赌协议的影响,分析了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行权期限、履行程序及回购担保等问题。文章指出,新公司法已允许公司直接履行对赌义务,但关于如何履行仍有待研究。应以促进融资、保护投资者为指引,尊重合同自治。对于股权回购,需考虑减资程序和债权人的权益。现金补偿应审慎以清偿能力标准约束,避免抽逃出资的风险。股权回购和现金补偿不应同时满足,后者可为前者吸收。文章还强调了司法审查在保障投资者权益和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时呼吁实务界人士投稿,共同推动法学实务研究的进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公司法对对赌协议的影响
新公司法已允许公司直接履行对赌义务,但具体履行方式仍有待深入研究。
关键观点2: 股权回购的法律问题
股权回购需在减资的法律框架下进行,并考虑债权人的权益。新公司法允许通过特别利润安排和类别股实现现金补偿。
关键观点3: 现金补偿的法律问题
现金补偿应审慎以清偿能力标准约束,避免抽逃出资的风险。股权回购和现金补偿不应同时满足,后者可为前者吸收。
关键观点4: 司法审查的重要性
司法审查在保障投资者权益和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需尊重合同自治,同时促进投融资市场的合理发展。
关键观点5: 实务研究的推动
文章呼吁实务界人士投稿,共同推动法学实务研究的进步,提高司法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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