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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湖南药品监管  · 公众号  ·  · 2025-06-29 13:46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化妆品原料的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并鼓励原料创新。公告内容包括《目录》的管理事项、分类、调整说明及查询渠道。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更新和管理

国家药监局将《目录》分为Ⅰ和Ⅱ两个清单管理,并对2021年发布的《目录》进行局部修改完善。不再以公告形式发布,而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主动公开。

关键观点2: 化妆品新原料的安全监测和纳入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将纳入《目录》。新原料“N-乙酰神经氨酸”和“β-丙氨酰羟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苄胺”经备案后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被纳入《目录》Ⅱ。

关键观点3: 动态调整机制

国家药监局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科学研究进展、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等对《目录》进行实时更新和调整。

关键观点4: 查询渠道

公众可以通过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查询最新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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