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翟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翟某某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罚款10万元,同时判决其赔偿因被害人苏某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7万余元。翟某某与苏某某曾因房产纠纷引发一系列事件,最终苏某某不幸身亡。法院认定翟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予以量刑,并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赔偿请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翟某某被判敲诈勒索罪
翟某某因涉及敲诈勒索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罚款10万元。
关键观点2: 翟某某与苏某某的房产纠纷
翟某某与苏某某因海南省房产引发纠纷,翟某某通过威胁索要巨额财物,最终获得房产和财物。
关键观点3: 苏某某的死亡和后续事件
翟某某的行为导致苏某某坠楼身亡,法院认定翟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苏某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法院支持。
关键观点4: 法院的判决依据
法院审理此案时,考虑了翟某某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并依法予以量刑。
关键观点5: 附加信息
本案涉及的其他相关信息,如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到庭参加宣判,以及往期推荐的相关内容。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