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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门诊命名不得“标新立异”!国家卫健委发文

郓城融媒体中心  · 公众号  · 政策  · 2025-08-06 08:45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医疗机构门诊命名需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清晰准确的原则。门诊名称需与诊疗科目相匹配,不得使用模糊、笼统、容易混淆或误导患者的名称。中医医院专病门诊应符合中医理论,使用通俗易懂的名称。特色门诊名称应真实、准确、简洁反映专科特色和诊疗范围。多学科联合门诊需体现牵头专科特色,并使用相应命名规则。医疗机构需全面梳理并立行立改门诊设置与命名不规范问题,优化门诊管理流程,提升患者就诊体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命名

强调门诊名称需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清晰准确的原则,并要与诊疗科目相匹配。

关键观点2: 门诊名称的规范要求

指出门诊名称不得使用模糊、笼统、容易混淆或误导患者的名称,中医医院专病门诊应符合中医理论,使用通俗易懂的名称。

关键观点3: 特色门诊与多学科联合门诊的命名要求

特色门诊名称应真实、准确、简洁反映专科特色和诊疗范围,多学科联合门诊应体现牵头专科特色,并使用相应命名规则。

关键观点4: 医疗机构的行动要求

医疗机构需全面梳理并立行立改门诊设置与命名不规范问题,优化门诊管理流程,提升患者就诊体验,如调整门诊标牌、引导标识,发布门诊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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