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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贮存运输有关要求的公告政策解读

知食观  · 公众号  · 政策  · 2025-07-18 06:45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贮存运输有关要求的公告》的内容与解读。该公告旨在强化进口食用植物油全链条监管,明确运输工具及装载容器的材质、清洁维护等要求,规范贮存运输管理,并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告对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输容器的要求

公告明确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的储油罐及运输容器应使用不与食用植物油发生反应的惰性材料,禁止使用铜及其合金储罐。附属的输油管道、管件、阀门等需符合《散装食用油脂储藏和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关键观点2: 公告对曾运货物和进口申报的要求

公告更新了《食品法典可接受的曾运货物清单》和《食品法典禁止的最近曾运货物清单》。曾运货物需为食品或清单中列明的物品,不得使用运输过禁止物品的油罐运输。采用非一次性容器运输需提供前三航次曾运货物清单。

关键观点3: 公告对运输过程的要求

公告明确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在从口岸到目的地需符合GB44917-2024要求,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容器,承运方需获得相应准运资质。

关键观点4: 作为进口商的注意事项

进口商需注意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监督国际运输承运方遵守CXC36-2024,确保全流程合规。同时,建立进口食用植物油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实现可追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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