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迪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包**和何**予以通报批评,因两人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具体包括对发行人独立性瑕疵、资金流水核查程序、销售、采购、存货管理等内控不规范情形以及退货会计处理的核查不充分,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保荐代表人包**和何**在迪嘉药业上市项目中的违规行为
两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充分关注和审慎核查发行人独立性瑕疵、资金流水核查程序、销售、采购、存货管理等内控不规范情形,以及退货会计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
关键观点2: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包**和何**的处分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包**和何**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处分决定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诚信档案。
关键观点3: 对保荐代表人的提醒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醒保荐代表人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本所业务规则,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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