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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求《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宁夏发改  · 公众号  · 能源 政策  · 2025-09-12 20:07
    

主要观点总结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建立健全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至22日。该机制旨在更好发挥对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作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文章背景

为了更好地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关键观点2: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通知的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至22日。

关键观点3: 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目的

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是为了更好地反映各类电源的电能量价值和容量价值,推动煤电、新型储能、新能源的协同健康发展。

关键观点4: 执行范围

执行范围包括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电网侧新型储能,暂不包括风电、光伏等。名单由国网宁夏电力公司梳理汇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发布。

关键观点5: 容量电费的确定方式

煤电机组和电网侧新型储能的容量电费由有效容量、容量电价标准和容量供需系数三者乘积确定。有效容量根据不同类型的电源有所不同。

关键观点6: 容量电费的结算和分摊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按月计算容量电费并结算。容量电费由区内全体工商业用户和发电企业按比例分摊。

关键观点7: 容量电费的考核

如果煤电机组或新型储能出现无法按照调度指令提供出力的情况,将扣减相应的容量电费。

关键观点8: 通知的执行时间和废止情况

该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之前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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