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旨在加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压实总部、门店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因涉及地域广、门店众多、供应链长等特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为加强监管,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促进食品销售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此规定。
关键观点2: 主要内容
规定共34条,包括明确管理权限、总部风险管控要求、总部不得转嫁食品安全责任、相应管理要求、相应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
关键观点3: 管理权限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由省级、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分别负责不同数量门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关键观点4: 总部风险管控要求
总部应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机制。
关键观点5: 法律责任
明确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采购和配送管理等违法违规情形和相应罚则。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