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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群里的“质疑”,构成名誉侵权吗?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8-03 00:0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关于小区业委会秘书和业委会委员之间的名誉权纠纷案件。杜某被任命为业委会秘书后,因工作表现引发业委会成员不满,其中包括业委会委员刘某在业主群和微信公众号上的质疑。杜某认为刘某的言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但法院最终判决杜某的诉求不成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某小区业委会发布秘书岗位选聘通知,杜某被任命为秘书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会议记录等工作,引发业委会成员不满。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刘某在业主群发布的言论是否构成对杜某名誉权的侵害。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刘某的言论主要围绕杜某入职程序合规性及工作表现展开,并非捏造事实以丑化或损害杜某名誉,且业主群内其他成员亦有类似质疑。因此,刘某的言论在法律上不构成名誉权侵权。

关键观点4: 法官说法

法官解释了名誉权的法律定义,并阐述了判断名誉侵权行为的四个要件。同时提醒业委会成员的任命与履职需规范透明,业主有权监督但需基于事实,避免使用侮辱或捏造的方式。若因履职引发争议,双方应保持理性。

关键观点5: 法律链接

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条,包括人格权的定义、保护以及名誉权的定义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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