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的通知》,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患者医疗信息的管理,加强电子病历信息使用安全。主要包括明确电子病历范围、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分级管理要求、规范电子病历信息使用、保障数据安全及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等关键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
明确电子病历范围,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依法保护患者隐私,防止信息泄露;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分级管理制度。
关键观点2: 规范电子病历信息使用
实施分级分类访问控制与权限管理,遵循最小可用原则,明确相关人员分级访问权限和时限;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电子病历信息使用合法合规、安全可控。
关键观点3: 保障数据安全
确保电子病历系统操作痕迹、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等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建立电子病历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及时防范潜在安全风险。
关键观点4: 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电子病历信息的指导和监管,将其作为医院评审、巡查、智慧医院建设等重要评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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