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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未缴空调安装费 物业能否拒交水电卡?

豫法阳光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9-24 06:3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讲述了一起业主与物业公司因水电卡交付问题引发的纠纷。业主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获得房屋后,与物业公司建立了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拒绝交付水电卡,业主因此将置业公司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公司无权以未缴纳中央空调安装费为由拒绝交付水电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某置业公司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任某,但未交付水电卡。

任某因无法使用水电将置业公司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关键观点2: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任某成为业主后自动受到该合同的约束。

物业公司拒绝交付水电卡的理由不能成立。

关键观点3: 物业公司不能因业主未缴纳中央空调安装费等理由扣留水电卡。

水、电等资源的供应属于公共服务的提供,物业服务企业并不是上述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关键观点4: 相关法律条款的支持,如《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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