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该方案涉及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的不同处理方式,包括上网电量的计量、电价及执行期限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存量项目的范围和执行细节
存量项目指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新能源项目,分布式和集中式光伏、风电项目上网电量中纳入机制电量的比例各为10%。机制电价为宁夏燃煤发电基准价(0.2595元/千瓦时)。执行期限按项目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与项目投产满20年较早者确定。
关键观点2: 增量项目的处理方式和电价范围
增量项目指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初期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与现有新能源价格非市场化比例适当衔接,竞价上限暂设为0.2595元/千瓦时,下限为0.18元/千瓦时。执行期限为10年。
关键观点3: 方案实施时间和可能的调整
方案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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