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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深圳市第十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进行中......

深圳商务  · 公众号  · 金融 政策  · 2025-08-04 18:2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深圳市第十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包括适用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受理机关、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证件及有效期限、年度复查和补充说明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适用对象

本次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是指跨国公司设立的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及事业部总部,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在本市设立总部企业。

关键观点2: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母公司资产总额、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要求。

关键观点3: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要提交基础材料和专项材料,包括申请书、承诺书、授权文件、营业执照、审计报告、股权架构图、出资凭证等。

关键观点4: 受理机关和办理流程

受理机关为前海管理局、各区外资主管部门。办理流程包括企业申报、提交材料、初审、复审、公示和颁发证书等步骤。

关键观点5: 年度复查和补充说明

被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需要每年进行年度复查。市投资促进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企业申报跨国公司总部企业事宜,如有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市投资促进局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举报。通过跨国公司总部认定审核的申请单位方可申请跨国公司总部奖励,若申报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则会被撤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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