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广西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需要遵守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费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住宿费依据的文件、标准以及各地标准;交通费的城市内交通费和市外交通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方法和使用规定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住宿费标准
广西公职人员出差时,住宿费的额度受到国家相关规定的限制,遵循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如部级官员出差北京的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
关键观点2: 交通费标准
广西公职人员的交通费分为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对于接待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出差人员需要按照规定交纳费用,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
关键观点3: 伙食补助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120元)。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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