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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事关2025年职工带薪年休假→

武宣佰事通  · 公众号  ·  · 2025-07-05 17:56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关于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的内容。包括年休假的规定、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休年休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年休假是否可以跨年休等问题。同时,也解释了职工在同一家或不同单位工作期间,如何计算年休假天数以及辞职时未休年假的处理方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是消费环境改善的重要内容。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强调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益,包括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等。

关键观点2: 年休假的规定及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况包括:依法享受寒暑假、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不扣工资、因病假累计一定时长等。

关键观点3: 休年休假期间工资发放及跨年休假的安排。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年休假原则上不予跨年安排,但若单位因工作需要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可跨1个年度安排。未休年假的职工,单位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关键观点4: 辞职时未休年假的处理及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

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对于未休年假,单位应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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