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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

审计芸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 2025-01-03 08:45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全国股转公司对于挂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包括及时预约、编制及报送工作、终止挂牌衔接安排、敏感期交易、保密要求等方面的关键点,以及主办券商的事前审查、特殊报告事项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要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及时预约年度报告

挂牌公司应及时与主办券商商定披露日期,由主办券商协助提交申请,于2025年1月3日前完成预约。

关键观点2: 年度报告编制及报送

挂牌公司需根据《证券法》要求,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年度报告的披露。同时,财务报告应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关键观点3: 终止挂牌衔接安排

未按规定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2025年6月30日)前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将被终止股票挂牌。

关键观点4: 敏感期交易限制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报告公布前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关键观点5: 主办券商的责任

主办券商应指导、督促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行事前审查,并切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确保年度报告按规定披露。

关键观点6: 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开展审计业务,恰当发表审计意见,提高执业质量,并对挂牌公司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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