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一对新人与婚庆公司签订合同,婚礼现场出现长达20余秒的不雅图片,导致婚礼尴尬变成笑谈。新人因此提起人格权侵权诉讼,法院认定构成共同侵权,判决两家公司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后撤诉,后主动赔礼道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婚礼现场出现不雅图片
婚礼现场播放新人相知相识视频后,大屏幕上出现一幅不雅图片,时间长达20余秒,令婚礼尴尬变成笑谈。
关键观点2: 新人提起人格权侵权诉讼
小李和小张以人格尊严受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家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关键观点3: 法院判决构成共同侵权
法院认为婚庆公司和司仪公司分工不明、安排人员不当,构成共同侵权,应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元。
关键观点4: 公司上诉后撤诉
婚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于二审阶段撤诉。两家公司均已主动赔礼道歉。
关键观点5: 法官对婚礼特殊性质的强调
法官指出婚礼仪式具有特殊性,破坏了婚礼仪式所承载的重要价值,会带来亲友的负面评价和回忆上的遗憾,认定人格尊严受到损害并产生严重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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