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江西民事审判

离婚时放弃房屋所有权致债权人权益受损,该行为可否撤销

江西民事审判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1-16 10:39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债务人通过协议离婚逃避债务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北京市某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债务人王某和妻子李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的分割约定。文章还提到了近年来恶意“逃废债”现象时有发生,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判断是否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债务人王某身陷债务纠纷,通过协议离婚放弃共同财产以逃避债务。债权人邓某发现后提起诉讼。

关键观点2: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王某在离婚协议中放弃房屋所有权属于无偿处分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分割的约定。

关键观点3: 法律解析

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判断是否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法律上并不要求受益人(如李某)对债务人的债务知情。

关键观点4: 社会现象

近年来恶意“逃废债”现象时有发生,债务人企图通过协议离婚等方式逃避执行。法官提醒债权人和债务人应秉持诚信,遵守法律。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
推荐产品:   推荐产品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