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诸城市公安局侦办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登记公告。公告中提到了犯罪嫌疑人以‘青岛东方华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名义从社会上非法吸收资金,并已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告旨在维护投资参与人的合法利益,确保案件顺利诉讼,并给出了报案登记的相关信息和注意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背景和目的
诸城市公安局侦办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犯罪嫌疑人通过‘青岛东方华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非法吸收资金,公告旨在维护投资参与人的合法利益,确保案件顺利诉讼。
关键观点2: 报案登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投资参与人需要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需携带相关材料如发生资金业务的银行卡、居民身份证和‘东方华信投资回执单’等。
关键观点3: 对犯罪嫌疑人的不同处理措施
对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从轻处理;情节轻微或危害不大的,可以免除处罚或不作为犯罪处理。对拒不退缴非法所得的相关人员,将依法处理。
关键观点4: 呼吁投资参与人合法反映情况和诉求
公告呼吁投资参与人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对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或虚假信息、借机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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