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降低风险隐患,提高安全水平。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通知》明确了集中用餐单位、承包经营企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并强调承包经营企业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承包。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知的发布部门和目的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联合印发《通知》,旨在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关键观点2: 通知的核心要求
推动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包括承包经营企业、行业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等,强化应急处置,严格责任追究。
关键观点3: 承包经营企业的许可要求
承包经营企业需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高校申请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许可的,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教育管理层级对应关系等确定许可和审查权限。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不得承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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