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探讨了大数据证据与传统证据关联性之间的冲突与融合,指出大数据证据在“证据载体→证据事实”阶段体现相关关系,而在“证据事实→待证事实”阶段遵循因果逻辑。文章提出构建符合人类因果思维的解释机制,以审查大数据证据的关联性,包括数据源和训练数据的关联性,以及算法关联性的审查。同时,讨论了大数据证据相关关系理解的困境,并强调了算法解释机制的重要性。最后,文章通过案例说明了大数据证据在司法证明中的应用,以及关联性的审查方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大数据证据的关联性具有二元属性
大数据证据在“证据事实→待证事实”阶段遵循因果逻辑,而在“证据载体→证据事实”阶段体现相关关系。
关键观点2: 构建符合人类因果思维的解释机制
通过审查数据源和训练数据的关联性,以及算法关联性的分层解释机制,将大数据的数理相关关系转化为人类可理解的因果逻辑。
关键观点3: 大数据证据相关关系理解的困境
逻辑驱动型算法和技术驱动型算法引发的制度黑箱和技术黑箱是理解大数据证据相关关系的挑战。
关键观点4: 大数据证据在司法证明中的应用
通过案例说明大数据证据在司法证明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通过审查方法验证其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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