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对国务院国资委对网友关于资产证券化、国有控股企业增资、非公开协议股权转让、境内外国有产权交易及建设领域保证金保函替代等问题的咨询作出的回应的整理。文章选取了关注度、点击量高的五个问题进行分享和解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资产证券化项目国有企业债权转让问题
国资委回复称,国有企业以所持有的债权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不属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关键观点2: 国有控股企业原股东等比例增资价格问题
国资委回复,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的价格可以根据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定,但增资价格不低于1元/股。
关键观点3: 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问题
国资委指出,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之间进行非公开协议股权转让时,是否需要进行资产评估需结合相关规定进行判断。
关键观点4: 境内外国有产权交易适用规定问题
国资委回复,境内国有产权交易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境外国有产权交易则依据《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关键观点5: 建设领域保证金保函替代问题
国资委确认,工程建设领域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等五种承包方式下的施工方,均属于《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保函替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方(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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