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四川证监局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在审计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时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警示。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不足、实质性程序不到位、审计底稿编制不规范等,违反了相关法规和准则。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不足
未结合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和子公司西藏康域药业有限公司的情况进行具体评价,未了解其销售和收款、采购与付款等业务循环的内部控制,也未执行穿行测试、控制测试。
关键观点2: 实质性程序不到位
收入审计程序、销售费用审计程序、研发费用审计程序均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如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关联关系核查不到位等。
关键观点3: 审计底稿编制不规范
部分审计底稿记录不规范,部分重要原始单据未留存在底稿中。
关键观点4: 相关人员的责任
何**、凡*、王*作为华神科技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应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关键观点5: 监管措施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对此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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