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为消费者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和解通道。消费者可以通过平台投诉侵权企业商家,了解消协组织发布的投诉曝光、案例分析,学习新《消法》等。
TodayRss-海外RSS稳定源
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

直播电商新规发布!平台、运营者、主播、MCN机构责任划清→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  · 公众号  · 电商  · 2026-01-14 16:59
    

主要观点总结

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该办法聚焦于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划定行为红线,完善监管机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发布背景及目的

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关键观点2: 四类主体的责任义务

《办法》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划定行为红线,完善监管机制,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

关键观点3: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要求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机制、直播间运营者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等。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播间运营者、主播、MCN机构等,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关键观点4: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的行为规范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违规行为。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直播电商活动需符合法律要求,并明确标识。

关键观点5: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MCN机构)的规定

MCN机构应当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直播营销人员的招募、培训等工作,并与直播营销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各自义务。同时,不得帮助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进行虚假宣传。

关键观点6: 数据保存与信息完整性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通过技术手段确保交易信息的完整性并保存至少三年。交易信息包括直播账号、商品或服务直播视频回放记录、直播互动信息等。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