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上海市关于工业企业设备与管线组件挥发性有机物(VOCs)泄漏排放标准的制定背景、过程、适用对象、主要内容、实施时间、实施与监督以及标准文本的获取方式。上海市自2010年起开展LDAR试点,并联合苏浙皖三省制定实施了推荐性标准,但随工作的深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亟需制定强制性标准进一步规范。新标准涵盖了术语和定义、泄漏排放限值、检测与控制要求等,拟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并由市和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标准制定背景
上海市针对工业企业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问题,自2010年起开展LDAR试点,并陆续发布技术规程和规范。随着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制定强制性标准进一步规范提升LDAR实施效果。
关键观点2: 标准制定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现场调研和监测,并公开征求意见。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技术审查,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该标准,并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
关键观点3: 标准的适用对象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行业企业以及受控密封点总数超过2000个(含)的其他行业企业。
关键观点4: 标准的主要内容
标准主体框架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等8个部分,其中泄漏排放限值包括抽测发现泄漏点数等3个指标,检测与控制要求针对设备VOCs泄漏的源头控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关键观点5: 标准的实施时间与监督
标准拟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由市和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标准颁布后将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布,新(改、扩)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均同步执行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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