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研究了政府监督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因果关系。通过利用2003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对国有企业造成的外生冲击,发现政府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创新,并且这种积极的创新驱动效应在初始治理质量较低、政策强度较大和创新强度较大的国有企业中更为突出。此外,其潜在机制是这项改革有助于减轻企业政策负担并提高管理效率。此外,政府监督提高了国有企业的专利质量,从而提高了绩效和生产率。总之,研究结果表明,政府监督对国有企业的创新活动至关重要。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政府监督对国有企业创新的积极效应
通过双重差分估计,发现政府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创新,并且在初始治理质量较低、政策强度较大和创新强度较大的国有企业中更为突出。
关键观点2: 潜在机制
这项改革有助于减轻企业政策负担并提高管理效率,从而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创新。
关键观点3: 政府监督对专利质量和绩效的影响
政府监督提高了国有企业的专利质量,从而提高了绩效和生产率。
关键观点4: 政府监督的重要性
研究结果表明,政府监督对国有企业的创新活动至关重要,为新兴经济体的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实际的政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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