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分类、防护区域和部位、人力防范要求、实体防范要求、技术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的检验、验收、运行与维护。
关键观点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出了本标准所引用的相关文件。
关键观点3: 储存场所分类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按照场所封闭形式和化学品重量划分为封闭式储存场所、半封闭式储存场所、露天式储存场所和小剂量存放场所四类。
关键观点4: 防护区域和部位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下列区域或部位应列为防护区域和部位:封闭式、半封闭式储存场所的周界和出入口、封闭式储存场所的窗口和通风口、露天式储存场所的周界、物品堆放区域或大型槽罐放置区域、小剂量存放场所的出入口和存放部位、保卫值班室、安防监控中心等。
关键观点5: 人力防范要求
包括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建立应急预案,检查、考核和奖惩等。
关键观点6: 实体防范要求
包括围墙、栅栏、防火门、防盗安全门、安防监控中心的设置和配置要求。
关键观点7: 技术防范要求
包括视频监控装置、入侵报警装置、出入口控制装置、电子巡查装置等的技术要求和配置。
关键观点8: 安全防范系统的检验、验收、运行与维护
包括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完成后应进行检验和验收,以及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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