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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适用问题执法指南(二)【市监广发〔2025〕60号】

知食观  · 公众号  ·  · 2025-07-25 06:45
    

主要观点总结

该指南旨在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准确适用广告法律法规,对商业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管辖,为广告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指引。指南详细规定了不同情况下广告违法行为的管辖部门,包括互联网广告、商品包装物广告、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以及移动载体广告的管辖规定。同时,还规定了移送管辖、证据材料移送的程序和要求,以及对相关术语的解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广告违法行为的管辖

该指南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商业广告违法行为的管辖原则,包括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同媒介发布广告的管辖权限。

关键观点2: 互联网广告的管辖

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进行管辖。

关键观点3: 商品包装物广告的管辖

商品包装物广告违法行为的管辖涉及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以及商品销售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于跨省级流通的商品包装物违法广告有特别的处理和报告程序。

关键观点4: 管辖原则中的特殊情况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直接管辖或指定管辖相关广告违法行为,包括通过广告监测等途径发现的问题,以及对管辖权有争议或存在困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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