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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二十六批)

安徽高院  · 公众号  ·  · 2025-07-31 08:33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讨论了大型建筑集团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约定效力、小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益保护,以及小微民营企业破产重整中股东权益的保留问题。文章涵盖了法律领域的不同方面,包括合同效力、股东权益、破产重整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大型建筑集团与材料供应商约定效力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此类约定应认定为无效。在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原有的付款期限视为没有约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大型企业的付款期限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键观点2: 小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益保护。

小股东有知情权,但公司的合法利益也必须得到保护。如果小股东的查阅请求具有不正当目的,公司可以拒绝其请求。关于不正当目的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包括是否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竞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等。

关键观点3: 小微民营企业破产重整中股东权益的保留。

在破产重整中,原则上应遵循破产法上的绝对优先原则。但在小微民营企业破产重整中,由于企业依附性强、难以招募到外部投资人等原因,可以适当保留股东的权益,以实现对企业的拯救。保留股东权益需满足一定前提条件,如合理依据、债权人同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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