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山东卫健委发布《山东省医疗机构院外调配处方管理规定(试行)》,强化院外处方管理,将其纳入药事管理范围并实行院内化管理。规定明确了外配处方的情形、管理流程、医师责任及监管力度。此外,多地已就公立医疗机构外购药物的管理进行规范和整治,违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随着新医改政策和医药反腐的推进,院外市场纳入监管,医疗、医保和零售药店三方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院外处方管理全面加强,实行院内化管理
山东卫健委发布新规定,将院外处方纳入药事管理范围,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制度和程序进行审批,建立外配处方药物管理目录并动态调整。
关键观点2: 外配处方情形明确,审核流程严格
规定明确了三种外配处方的情形,所有外配处方都要纳入外配处方目录并进行管理,医疗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和管理措施,对未纳入目录的药品进行监管。
关键观点3: 医师责任增加,需遵守经济、必要原则
医师在开具外配处方时需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简便、适当的原则,严格掌握适应症、配伍禁忌和用量,不得为住院患者开具本院已有同类或药理作用相似且能正常供应的药品的外配处方。
关键观点4: 监管力度加大,违规处方将受到严肃处理
山东卫健委将出台外配处方统一的格式,加强监管。多地已就公立医疗机构外购药物的管理进行规范和整治,对违规开具处方的医师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关键观点5: 院外市场纳入监管,医疗、医保和零售药店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
随着新医改政策和医药反腐的推进,院外市场已被纳入监管。多地正在建立医疗、医保和零售药店三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店消费信息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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