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财政部发布征求意见稿,在政府采购中给予本国产品相对于非本国产品20%的价格评审优惠,以支持本国产业发展。该政策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并适用于货物,主要是工业制造品,不包括农林牧副渔产品和矿产品等。意见稿对“本国产品”的定义、适用范围、优惠细节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本国产品的定义
本国产品是指在境内生产、组件成本达到规定比例要求,且对特定产品要求关键组件生产和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的产品。
关键观点2: 政府采购中的优惠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中本国产品成本占比达到80%以上,对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整体也将给予20%的价格扣除。
关键观点3: 政策的适用范围
该政策现阶段适用于货物,主要是工业制造品,不包括农林牧副渔产品和矿产品等。政策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符合标准即可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关键观点4: 政策的考虑和动态调整
财政部将在3到5年内制定有关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比例要求以及对特定产品的关键部件和关键工序要求。在此之前,只要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即视同为本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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