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了不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并明确了执行期限。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通知中决定了吉林省不同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关键观点2: 具体的最低工资标准
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吉林市区等部分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5元/小时;其他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
关键观点3: 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期限
此最低工资标准从2025年12月1日开始执行,至下一个调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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