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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人 不要吃,不要吃..

沾益掌中传播  · 公众号  · 食品安全 健康  · 2025-12-27 19:3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关于严防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风险提示,介绍了草乌、附子的毒性,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应对措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草乌、附子属于毒性中药材,其主要成分乌头碱对人体毒性极强,煮食易导致中毒。

文中明确指出草乌、附子不是食品,是含乌头碱等剧毒生物碱的毒性中药材,炖煮等普通加热方式很难破坏其毒性。食用可能导致呼吸衰竭、心律失常,甚至死亡。

关键观点2: 法律规定严禁出售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

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售这类食品,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观点3: 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

包括学校食堂、单位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等。

关键观点4: 医疗机构、中药配方经营单位需加强毒性药品管理。

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保管、验收、领发、核对处方调剂管理等制度,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关键观点5: 各地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防范、处置能力。

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进村入户宣传,认真落地属地责任,加大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的宣传教育。若不慎食用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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