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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离婚时约定将财产赠与子女 未过户前能反悔吗?

信传媒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3-24 17:5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一起特殊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的报道,涉及夫妻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子女后一方反悔的情况。平度法院蓼兰法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涉及到子女、父母、法律等方面的讨论。法院认为赠与行为具有人身属性,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且目的是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相关赠与行为已被生效判决书确认,原告凭此已取得对房产的物权,并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过户手续。此外,还提到了相关司法解释和法律法规关于离婚协议约定赠与财产的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夫妻离婚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但一方在过户前反悔。

关键观点2: 法院审理

平度法院认为赠与行为具有人身属性,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赠与行为已被生效判决书确认,原告已取得对房产的物权,并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过户手续。

关键观点3: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规定,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全部财产给予子女后,一方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请求撤销该约定的,法院不予支持。小芳父亲单方撤销赠与需取得双方合意,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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