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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答记者问

网信青海  · 公众号  · 互联网安全 科技自媒体  · 2025-03-14 17:53
    

主要观点总结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出台背景及关键内容解读。该办法联合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标识问题,通过标识提醒用户辨别虚假信息,规范内容制作、传播各环节标识行为,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出台背景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生成合成内容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问题,如生成合成技术滥用、虚假信息传播扩散等,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关切。

关键观点2: 总体思路

《标识办法》细化已有规定,解决关键问题,统筹发展和安全,管理要求与技术标准一体化考虑。

关键观点3: 适用范围

《标识办法》适用于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活动,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情形。

关键观点4: 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标识办法》从立法层面提出管理要求,而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则提出具体实施方式和操作方法,两者同步实施,以更好地指导相关主体规范开展标识活动。

关键观点5: 服务提供者的具体要求

服务提供者需要在生成合成内容中添加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并确保在提供下载、复制、导出等功能时,文件中含有满足要求的显式标识。

关键观点6: 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的责任

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在应用程序上架或上线审核时,需核验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

关键观点7: 合规获得没有添加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

用户需遵守《标识办法》相关规定,主动声明生成合成情况并添加显式标识后,方可面向公众发布和传播。

关键观点8: 对规范开展标识行为的要求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关键观点9: 施行时间的考虑

考虑到企业需要时间充分理解和功能研发,设定了6个月左右的施行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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