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描述了两起关于“魔童哪吒”商标的无效宣告案件,涉及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争议。两个商标分别在第12类(手推车等)和第28类(玩具等)被裁定无效宣告或部分无效宣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情况
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注册的“魔童哪吒”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争议商标在多个类别上被注册,引发关于商标权的争议。
关键观点2: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申请人认为争议商标与其在先使用的“哪吒”系列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被申请人恶意抢注,且争议商标的注册带有欺骗性,易使公众产生误认。
关键观点3: 被申请人的答辩
被申请人认为争议商标的注册合理合法,其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对“魔童哪吒”享有在先权利,且被申请人在多个类别注册其他商标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关键观点4: 商标的裁定结果
商标局经审理后裁定,争议商标在部分商品上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抢注、欺骗性等主张,因此争议商标在部分商品上予以维持,部分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