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有关事项的公告,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药品生产许可证业务流程。公告内容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重新发证、变更、注销等工作要求,以及许可证信息通过二维码进行封装展示的规定。此外,还介绍了公告的背景、目的、主要内容及国家局后续的工作打算。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告背景
随着药品生产企业经营行为活跃,关于企业信息、车间和生产线及委托生产等相关许可事项变更频繁,需要出台相关政策优化管理。
关键观点2: 主要目的
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药品生产许可证》制发、换发、变更等业务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动态管理信息、简化信息获取渠道。
关键观点3: 主要内容
明确了《药品生产许可证》信息通过二维码进行封装展示,规定了二维码封装信息的基本要求和信息更新要求;明确了各省药监局将信息上传至国家局系统信息的时限要求;明确了除首次申请办理外,凡二维码扫码可展示的信息,纸质版可不再重复登载、更新;明确了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的工作打算。
关键观点4: 后续工作计划
国家药监局将持续完善相关信息系统,确保许可证正本、副本纸质版中二维码的配套更新,并及时修订电子证照标准,做好相关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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