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以户口赔偿金条款效力问题为切入点,结合实践经验及北京地区案例检索情况,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后、服务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的情况进行分析,归纳与总结了户口赔偿金类争议案件的裁审尺度和主要考量因素。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户口赔偿金约定因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而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用人单位依据双方约定向劳动者主张赔偿金,裁审机构一般不会予以支持;但如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裁审机构通常会支持一定数额赔偿。
关键观点2: 赔偿数额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并无相对统一的标准,赔偿数额整体呈上升趋势。
赔偿数额的确定通常考虑劳动者提前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情况、双方关于违约金/赔偿金的约定标准、劳动者已服务年限长短以及其他因素。
关键观点3: 户口赔偿金争议常见类型包括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后要求用人单位返还以及特殊情形:占用落户指标但未取得户口情形下的赔偿争议。
争议解决过程中,裁审机构会综合考量双方服务期协议、劳动者提前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各类损失、劳动者违反诚信原则的程度、劳动者收入情况等因素来酌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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