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对31类医疗器械的内容进行调整。涉及无源手术器械、物理治疗器械等10个子目录的31类产品,包括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品名举例等方面的调整。已注册的医疗器械需根据管理类别的调整进行相应手续,包括延续注册、备案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加强宣贯培训,做好相关产品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告背景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进行部分调整。
关键观点2: 调整内容
涉及31类医疗器械的10个子目录的31类产品,包括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品名举例等方面的调整,部分产品的管理类别也进行了调整。
关键观点3: 实施要求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调整后的类别受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或办理备案。已注册的医疗器械需根据管理类别的变化进行相应手续,包括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备案等。
关键观点4: 加强宣贯培训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容调整的宣贯培训,切实做好相关产品审评审批、备案和上市后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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