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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受让人优先受偿权问题辨析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8-21 00:0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分析了商品房消费者超级优先权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以房抵债”中的适用问题,包括以房抵债受让人的法律地位、超级优先权的认定以及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顺位等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特殊以房抵债中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处理

承包人在以房抵工程款协议中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需考虑多个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竞合情况。多个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存时,应按各承包人的债权比例进行清偿。

关键观点2: 一般以房抵债中受让人权利的处理

履行期限届满前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的受让人间无买卖合意,不应享有买受人超级优先权。履行期限届满后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受让人间可能存在买卖合意,可以考察受让人能否具有超级优先权,但需注意避免恶意串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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