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否认与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任何关系,并警告公众该公司系他人假冒设立。声明要求公众警惕投资风险,并向公安机关举报冒用行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发布相关公告,拟将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声明未授权或事后追认任何主体投资设立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声明中提到,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他人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方式,假冒该公司名义设立,二者无任何关系。
关键观点2: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提醒公众提高警惕,注意投资风险。
声明中指出,公众应注意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发现任何冒用该公司名义开展的非法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关键观点3: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将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相关公告表明,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一情况,并准备采取相应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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