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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犬撕咬路人致其死亡,狗主人:“狗咬死的,我没罪!”

江西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8-16 21:00
    

主要观点总结

高某饲养的三只大型烈性犬多次伤人,其中一只狼狗在案发现场撕咬马某颈部及面部致其当场死亡。高某因疏忽大意被法院判定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文章还提到公民养犬需兼顾社会公德,避免扰民和伤人事件,是法律义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烈犬屡次伤人,主人未采取防范措施

高某饲养的三只大型烈性犬多次扑倒、咬伤他人,但高某未引起重视,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

关键观点2: 犬只从狗笼逃脱致人死

高某的一只狼狗从狗笼底部窜出,撕咬马某颈部及面部,导致马某当场死亡。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及判决

法院认为高某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大型烈性犬疏于监管会发生咬死他人的危险,因其疏忽大意导致马某死亡,判处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关键观点4: 公民养犬的社会责任与法律义务

文章强调公民养犬需兼顾社会公德,避免扰民和伤人事件,依法文明养犬既是社会责任也是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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