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上海法院官方司法案例及政策研究发布平台,《上海审判实践》网络版,法律共同体学术及司改交流平台。
TodayRss-海外RSS稳定源
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第65期丨离婚时对基于婚姻关系赠与房屋的处理

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4-16 11:00
    

主要观点总结

法律人说栏目提供应用法学研究交流平台,汇总各方法律人智慧,共同促进法治进步。本文主要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5条进行解读,介绍了基于婚姻关系赠与房屋的处理规则,包括未登记过户、已登记过户的房屋处理方法,以及婚前或婚姻期间赠与房屋构成欺诈、胁迫的撤销权。总结归纳了本条司法解释规定的可以撤销的赠与行为的四种情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基于婚姻关系赠与房屋的处理规则

包括未登记过户和已登记过户的房屋处理方法。未登记过户的房屋按照赠与没有实际交付的规则处理,已登记过户的房屋则须遵守物权变动规则。

关键观点2: 可以撤销的赠与行为的四种情形

包括一方欺诈、胁迫、严重侵害给予方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以及对给予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

关键观点3: 物权变动规则在离婚诉讼中的重要性

在离婚诉讼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及是否补偿需要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当事人的过错情况、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

关键观点4: 除斥期间对赠与合同撤销权的影响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受除斥期间的约束,除斥期间都是1年。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