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天津高法

“打工人”成了“合伙人”,劳动关系还成立吗?

天津高法  · 公众号  · 职场 法律  · 2025-05-05 09:16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围绕劳动者刘某与奶咖店之间的劳动关系展开,描述了刘某从劳动者转变为合伙人的过程,以及双方之间存在的争议和纠纷。法院最终认定劳动者与个体工商户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不当然终止,双方之间仍存在劳动关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情简介

文章介绍了刘某与奶咖店签订劳动合同并担任店长职务的过程,之后与经营者范某、案外人贺某签订合伙协议,成为奶咖店的合伙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合伙关系的双重身份。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文章的重点在于法院如何判断劳动者与个体工商户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因劳动者成为合伙人而终止。法院从双方是否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人身隶属性和经济从属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结果

法院认定劳动者与个体工商户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不当然终止,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刘某作为劳动者和合伙人的双重身份,其获取报酬和分享利润、承担亏损并不冲突。最终,法院支持了刘某主张奶咖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上诉请求。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