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json格式信息。该解释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具体规定,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合法经营资格、劳动关系确认、二倍工资计算、劳动合同续订、竞业限制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承包人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的劳动关系确认
劳动者请求确认承包人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单位,承担支付劳动报酬、认定工伤后的工伤保险待遇等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关键观点2: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的挂靠经营与劳动关系确认
劳动者请求确认被挂靠单位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单位,承担支付劳动报酬、认定工伤后的工伤保险待遇等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关键观点3: 劳动者与多个关联单位的劳动关系确认
劳动者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包括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根据用工管理行为综合考虑等因素确认劳动关系等。
关键观点4: 外国人与境内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劳动关系确认
外国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如已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工作许可等。
关键观点5: 关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问题
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但存在不可抗力、劳动者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等情形的除外。同时规定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和期限。
关键观点6: 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
《解释二》平衡了劳动者择业自由和保护企业竞争优势之间的关系。用人单位与竞业限制人员约定的在职竞业限制条款合法有效,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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