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规范直播电商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前发出合规提示。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展示相关主体信息
直播电商活动需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或提供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关键观点2: 建立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直播电商活动应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销售禁售商品,确保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
关键观点3: 遵守产品质量法规
直播电商活动应遵守《产品质量法》,不销售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不掺杂掺假,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关键观点4: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直播电商活动中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需提供实名登记和许可证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关键观点5: 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
直播电商活动应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实施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键观点6: 遵守广告法规
直播电商活动中的广告应遵守《广告法》,不发布虚假广告、违法广告,未经审查不发布需审查的广告。
关键观点7: 禁止价格违法行为
直播电商活动应明码标价,遵守价格法规,不实施价格违法行为,如哄抬价格、虚假折扣等。
关键观点8: 依法依规开展促销活动
直播电商活动在开展促销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不使用侵权或不合格产品作为奖品,有奖销售前应明确公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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