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文章介绍了职业病的定义、诊断流程、诊断费用承担方、职业病待遇支付方以及解决纠纷的方法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职业病的定义和范围
职业病必须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且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疾病。
关键观点2: 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变化
新版目录从原来的十大类132种职业病调整至十二大类135种,新增了“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和“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等新型职业病。
关键观点3: 职业病的诊断流程和材料提供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劳动者应当尽可能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领取工资证明等。用人单位应当配合诊断流程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关键观点4: 职业病诊断费用的承担
职业病诊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关键观点5: 职业病待遇支付及纠纷解决
如果确诊了职业病,诊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在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产生纠纷,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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