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乡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城区公共停车场内的长期无人维护、占用公共资源的车辆进行整治,包括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的“僵尸车”。整治范围涵盖城区内所有道路两侧、公共停车泊位、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整治对象
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区域停放、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等情形的车辆,包括各类汽车、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
关键观点2: 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涵盖城区内所有道路两侧(包括主次干道、巷道)、公共停车泊位、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关键观点3: 整治要求
要求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通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自行移除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依法拖离。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求车主或车辆管理人依法办理报废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将依法拖离并强制报废。
关键观点4: 后续处理
拖移至集中停放区域的“僵尸车”,属于拼装、报废车的将强制报废。涉嫌走私、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无法联系到车主或车辆管理人的,将依法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按相关法规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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